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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县--泰安市岱岳区深刻领会国家政策实质,灵活采取“一个明确、三个严格”,全面推进财政奖补试点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1、明确奖补标准和范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标准为村民筹资筹劳(折款)总额的40%,其中,争取省级奖补20%,市、区奖补10%,乡镇自筹10%。重点是村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村内街道和生产道路修建养护、植树造林、人畜用水设施建设维护以及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其他集体生产生活公益事业项目。
2、严格村民民主议事程序。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出资出劳为前提,以政府奖励为补充,本着为农民办实事、好事,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积极性的原则进行。建设项目立项、筹资筹劳方案和标准等,须经召开村委会、党员代表大会、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3、严格建设项目审核把关。项目实施村由各乡镇(办事处)按照所辖村实际情况从一、二类村中选取,标准为村级班子强、群众投资热情高、村内社会稳定,涉及农民生产生活的村级基础设施亟需解决和改善,村集体经济基础薄弱,单独兴办较为困难的村。
4、严格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区、乡两级主管部门指派专人负责项目的申报、实施和验收等工作,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奖补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奖补项目以乡镇为单位,统一采取公开招标、议标等方式确定承建单位,签订施工建设合同。村民所筹资金全额交存本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管理。强化财务公开,对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的内容、筹资筹劳数量等作为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及时向农民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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