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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山东省公共租赁住房工作会议上获悉,山东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办法》。根据初步计划,今后三年我省将建设6.7万套公租房。其中新建公租房以配建为主,面积不能超过60平方米。
公租房是介于廉租房和经适房之间的保障性住房。记者从昨日会议上获悉,山东的公租房现阶段将主要面向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城市可以覆盖到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中的住房困难家庭,解决其阶段性住房需求。
郭兆信副省长在介绍我省公租房情况时表示,根据省住建厅初步调度情况,全省公租房三年规划建设6.7万套,今年首先解决1.1万套公租房。目前省住建厅已将今年的公租房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市。除了青岛已经建成3000套公租房外,下半年全省设区城市要全部开展公租房试点工作。
山东省提出,在全面展开公租房试点的同时,各市还要在现有基础上,统筹考虑住房保障能力,土地等资源承载能力及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进展情况,着手制定公租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将公租房纳入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力争三年内取得明显成效。
而为了指导各地公租房建设,省住建厅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办法》,从原则目标、建设筹集、配租管理、租后管理、政策支持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性方案。
对于我省大部分城市来说,公租房是一个新鲜事物。谁来建设公租房,在哪儿建设,建了租给谁等问题都备受关注,而新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办法》就给出了答案。
住公租房也可享廉租补贴
【关键词:建设筹集】
新建公租房以配建为主
公租房的房源筹集是推动公租房的关键,我省提出今后公租房房源可以通过新建、改建、收购、在市场上长期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建设和筹集。而我省也鼓励机构和个人将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存量住房向政府审定的公租房对象出租。
不过各地在新建公租房时应该以配建为主,也可以相对集中建设。而公租房的选址上,也要充分考虑供应对象的就业和生活需求,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并做好小区内外配套设施建设。
公共租赁住房是以满足基本居住需求为主,因此新建公租房套型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60平米以内。
【关键词:配租管理】
主要面向两群体
什么人能住上公共租赁住房呢?我省规定,公租房的供应对象主要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及新就业职工中的住房困难群体。有条件的市县可逐步将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
而对于公租房申请者的收入线标准、家庭财产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我省不做统一规定,可由各市县根据具体情况制定。
在公租房的租金标准上, 我省要求各地政府统筹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和供应对象支付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并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而公租房的租期上,《办法》提出以3-5年为一个公租房合同期限。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承租公租房的,可同时申请廉租房租赁补贴。不过已经享受廉租房实物配租或已经购买经适房的家庭和个人不能再申请公租房。
【关键词:租后管理】
拖欠租金可从工资中扣
为了规范公租房的管理,我省在今后公租房的租后管理上制定了若干明确规定。
譬如,申请人对公租房不能转借、转租、限制,也不能用公租房从事经营性活动。如果承租人拖欠公租房资金,相关部门不仅可通报其所在单位,还可以直接从其工资中划扣其所欠租金。如果在租赁公租房期间购买、受赠、继承或租赁其它住房的,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退出承租的公租房。续租需要提前3个月提出申请,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可继续承租,否则就要搬出公租房。
今冬供热计量试点收费方案出台
先按面积收,再多退少补
商报青岛消息 今年冬天我省部分城市和区域要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即不是按照面积来收费,而是按照实际用热量来收费。为了让居民认可供热计量收费,省住建厅表示,今冬各地可先按面积计算并一次性收取热费,采暖期结束后,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结算。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省17个设区市、71个县市实行了集中供热,供热面积4.6亿平方米,其中4553万平方米已安装供热计量装置。2008年冬季采暖期以来,17个设区市、34个县市开展了供热计量改革试点,涉及供热面积732万平方米,其中401万平方米按用热量收费,取得初步成效。
从今年冬季采暖期开始,全省所有新竣工建筑及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取消按面积计价收费并按用热量计价收费;2012年年底前,大型公共建筑全部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并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十二五”期间,设区城市达到50%以上节能标准的既有建筑,基本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并按用热量计价收费。
对于今年冬天开始的热计量收费价格,省住建厅杨焕彩厅长表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物价局,近期即将出台全省供热计量价格指导意见,总的原则是“合理补偿成本、促进节约用热、坚持公平负担”。各地可先按面积计算并一次性收取热费,采暖期结束后,按照“多退少不补”的原则结算,以后逐步过渡到“多退少补”。
公积金缴存 比例逐步上调 支持“三房”建设
公积金缴存
比例逐步上调
今后住房公积金将更多的用于经适房、棚改安置房和公租房的建设。为此,我省要求,公积金缴存比例不能低于5%,并逐步上调至不高于12%。
在此基础上,我省将试点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提高住房公积金利用率,重点用于建设经适房、棚改安置房、公租房,拓宽保障房资金建设渠道。
租金少住得好 还要建得快 五项政策力保
租金少住得好
还要建得快
除了为公租房的建设、配租及管理搭建框架外,新出台的《办法》还在政策方面提出了全方位的支持,确保山东的公租房项目建得快、租金少、住得好。
首先,在公租房的用地上,我省明确把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予以重点保障。面向经济适用住房对象供应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实行划拨供应;其他方式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可采用出让、租赁或作价入股等方式有偿使用。
资金筹措上,中央和省级财政将采取适当方式给予资金支持,各市县政府要通过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加大投入。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公共租赁住房中长期贷款。
在税收规费上,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运营给予税收优惠;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相关政策执行。
在产权保障上,公共租赁住房实行“谁投资、谁所有”,在使用性质不变的前提下,投资者权益可以依法转让。
“三区一企” 宜建公租房 外来工也有盼头
“三区一企” 宜建公租房
公租房的建设不仅仅是政府的事,外来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产业园区以及住房困难职工较多的企业,都可以利用各种资金或自身土地建设公租房,并优先向本单位员工出租。
此外,公共租赁住房的户型,也不一定非得是一居室、两居室,能满足基本居住需求的集体宿舍也是公共租赁住房的一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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